陕西省中药协会关于开具会费统一收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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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中药协会
关于开具会费统一收据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陕西省中药协会章程》第十一条规定,“按规定交纳会费会员应履行的义务”。2019年9月20日协会在印发的《陕西省中药协会关于交纳2019年度会费的通知》中提出,“2019年11月20日为本年度会费交纳截止日期”,此通知已在协会公众号和官网(www.sxszyxh.cn)上同步公布。
根据《陕西省中药协会章程》第十二条规定,“对一年不交纳会费或无故不参加协会活动的会员,则视为自动退会,不再享有会员权利”,但2018年9月16日协会换届以来,会员会费交纳情况并不理想。为此,2019年12月7日协会专题召开了《陕西省中药协会会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了“12月31日18时前,仍未交纳会费的会员,将逐步清理,请所有会员积极配合”。
一、会费标准
按照《陕西省中药协会会费标准及管理办法》规定:副会长:20000元/年;理事:6000元/年;会员:1000元/年。
二、会费交纳方式
会费交纳方式以转账方式为主;以现金或支票方式交纳者,请交至协会财务部。协会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陕西省中药协会
开户银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
账 号:7010 1158 0000 4397 23
备 注:汇款时务必写清楚汇款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办完汇款手续请及时通知协会秘书处,协会出具由财政部门监(印)制的会费统一收据。
三、其他事项
1、请未交纳会费的各位会员、会员单位接到通知后,依据会费交纳标准按时交纳会费。
2、经营困难的会员单位,如不能足额交纳会费,须及时向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请,待理事会通过后方可减免会费。
温馨提醒: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民政厅关于启动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电子化改革的通知》〔陕财办综[2019]24号〕,“随社团会费票据电子化改革工作的推进,省级社会组织领用的社团会费票据于2019年12月31日停止使用”。因此,2020年1月1日起,协会无法开具《陕西省社会团体会费统票据》(纸质票据)。请近期交纳会费并需要开具票据的会员尽快办理并及时提供开票信息发票开具申请。
按时交纳会费是会员应履行的义务,协会的发展更离不开各位会员和会员单位的支持,各位会员和会员单位对我会工作如有要求、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秘书处联系,我们将竭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联系电话:029-8653 8915(办公室)
办公室:何光荣 180 6439 6628
财务部:汪 婷 186 9157 7017
协会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一路13号
陕西省中药协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